佳偶文章网 http://www.jodeibel.com
2019-01-21 03:04:39 暂无评论 百科

2015年6月29日,四川省教育厅以川教函〔2015〕387号印发《四川省中国小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衔接办法》。该《办法》共5条,由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30日后起执行,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。

基本介绍

  • 中文名:四川省中国小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衔接办法
  • 印发机关:四川省教育厅
  • 文号:川教函〔2015〕387号
  • 类别:规范性档案
  • 印发时间:2015年6月29日
  • 施行时间:2015年6月29日
  • 实效时间:2020年1月1日

通知

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《四川省中国小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(试行)》和《四川省中国小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衔接办法》的通知
川教函〔2015〕387号
各市(州)教育局,各高等学校:
为组织实施好中国小教师资格考试,根据教育部《中国小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》,我省制定了《四川省中国小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(试行)》和《四川省中国小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衔接办法》,已经教育部批准,现予以印发。请各市(州)教育局和高等学校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。实施中有何问题,请及时反馈。
四川省教育厅
2015年6月29日

办法

四川省中国小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衔接办法
按国家统一部署,四川省定于2016年3月起正式实施中国小教师资格考试制度。申请幼稚园、国小、初级中学、普通高级中学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,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。为实现教师资格新老政策的顺利衔接,特制定如下办法。
一、师範类专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
1. 2015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师範类专业毕业生,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(《教师资格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188号)、《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》(川教〔2004〕293号)等政策规定,下同)执行。
2. 已取得中国小、幼稚园教师资格证的师範专业毕业人员,在2019年及以前申请另一类(学段或学科)教师资格的,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。
3. 参加四川省自学考试学历教育的师範类专业2015年及以前在籍学生,在2019年及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并申请教师资格的,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。
二、非师範专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
1.2015年及以前已取得四川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、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的非师範类专业毕业人员,在2019年底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,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。
从2016年起省教育考试院不再组织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、心理学考试。凡自愿参加教育学、心理学考试,申请教师资格的,可报名参加2015年10月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最后一次自学考试(具体见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,……)。
2. 凡2015年及以前未取得教育学、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,以及虽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但在2020年及以后申请教师资格的,均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。
3. 已取得中国小、幼稚园教师资格证的非师範专业毕业人员,在2019年及以前申请另一类(学段或学科)教师资格的,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。
三、其他事项
1. 在其他试点省份报名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,笔试合格的考生,只能申请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,不能申请参加过渡期内各地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。
2. 国(境)外高校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,申请教师资格的,不能按师範专业人员认定办法执行,均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。
四、本办法由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解释。
五、本办法从发布之日30日后起执行,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。

猜你喜欢

声明:此文信息来源于网络,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,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。如有侵权,请及时联系凯发唯一官方网站:baisebaisebaise@yeah.net
网站地图